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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的邀请》丨言灵:是的,我们确实有某科学道理

我们使用语言的过程,是定义与分类的过程。而这,往往与利益和能力强相关。

文章声明:笔者菜出境界,菜出高度。本文思想贫瘠,内容乏味。尽管是书评,但在讲述书相关内容时夹杂过多笔者不成熟的理解。建议审慎看待。

文章概述:本文主要就《语言学的邀请》中的一个概念深作讨论,搭配《非暴力沟通》食用更佳。文末附《血酬定律》的部分摘抄。在摘抄部分,笔者也加注了自己的思考。


虽然书名是叫《语言学的邀请》,可内容不纯粹是语言学。参考其英文原名《Language In Thought And Action》便可料想一二。全书大体在讲有关语言的基本知识,并以语言学的角度去传达作者对世界的思考与见解。

定义与分类

本书内容十分丰富,但我只打算讨论其中出我感触最深的点:我们使用语言的过程,是定义与分类的过程。

众所周知,不先谈定义而去谈问题的都是耍流氓。然而当我们(或者说只有我)谈定义时,有时甚至需要为定义添加定义。综合考量下来,我选择用一段话来解释上述一句话。这正彰显了笔者贫瘠的表达水平。

语言的出现与发展是由需求驱动的。需求,是在生活中产生的。一开始,我们只需要“这个”、“那个”。初步的指示,便可完成传达讯号的任务。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需要指示更多事物。为了提高指示的精度,我们便开始“取名”,这正是一个定义的过程。有时,你把两个朋友分别称其为“朋友1”和“朋友2”。你还称呼其他女孩子为“老婆1”、“老婆2”……这是一个定义的过程。倘若我们细究,会发现我们有时在定义的过程中同时完成了“分类”之意。 进一步讲,分类,也是抽象阶层的体现。我们把一些词语打包,归为一类。这是一阶。如同生物分类学的分类阶元“种、属、科、目、纲、门、界”那样,为了适应各种需要,我们把各种类别层层打包,抽象为层层语阶。

如书中所言:我们把事物叫做什么名字、在哪一点或哪条线上将两种不同的东西分开会根据我们的利益和分类目的而定。 定义和分类的过程,都是使用语言的结果。我们言说的过程中,也在暴露着我们潜意识中的定义与分类。人类智慧命名体系的精巧之处,或许可以由此窥探一角。另外,所谓发动“言灵”,不也可以理解在某维度的分类规则下调用函数,释放异能?

规则与形而上

我们把事物叫做什么名字、在哪一点或哪条线上将两种不同的东西分开会根据我们的利益和分类目的而定。但我们的能力是有限的,我们定义与分类的行为总会有错漏之处。要命的是,我们甚至很难看出来。

以下内容仅为笔者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臆想,只有很小的概率不是无稽之谈。就比方说语法。我们往每学到一个语法项目,就有多条规则要背,而这多条规则又牵出更多条例外。能否说,这种规则本身就有问题?需要无数例外来维护的规则,完全不是正经规则嘛。对此,旋元佑先生在《语法俱乐部》的前言中是这样说明的:

大部分学生花了很长的时间学语法,只有很小一部分真正学通。这不是因为学生不用功,而是因为语法老师素质参差不齐,语法书又多半语焉不详。一些似通非通的所谓“规则”,在一本本语法书间抄来抄去,写书的人不去追究背后的道理,教语法的人也从来不去质问“为什么”,规则解释不了的地方就叫作“例外”。以讹传讹的结果,把很合逻辑的语法搞得令人望而生畏。试想,每学到一个语法项目,有100条规则要背,这100条规则又牵出1000条例外,这样怎么可能学得会呢?

素质稍差的语法老师对正经的语法半懂不懂,自己对语法抽象出来的点与线完全虚浮于自己的有限理解。至于其它不符合自己描绘的点与线的规则,都统统归结于所谓例外——只属于语法老师一个人的语法体系更加完善了!

当我们用“这就是规则”作为理由来维护例外频出的“规则”时,就该思考所谓的规则本身是否不合理。我称这种需要层层维护的规则为残 · 形而上规则,这里的“形而上”取片面、孤立之意。

形而上就是向上提炼、归纳、总结,寻找它背后道理的过程,有时候会作为片面、孤立、静止和教条的代名词。

信息转述的失真

当我谈到残 · 形而上规则,也会谈到二手观点的欺骗性问题。我觉得此处应该有学名,但我不知道。希望知道的朋友能邮件告诉我,但我一想到没人会看我的博客,更伤心了。我愿用”台上台下“、”由果溯因“、主观感受三个词来解释。道理很简单,很容易就能讲清楚,但我水平有限,非要用从脑子里蹦出来的这几个词不可。

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会失真,在转述中尤为明显。当我们尝试根据自己的经历,总结方法论时,往往是对经验的压缩与放大,二者又尤其受自己的主观感受印象。

资本家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一切都是由努力获得的。

如何评价博主在台上分享自己的感悟?我只能说台上台下,各有妙处。


摘抄

(宗教活动)它们不但往往有仪式相伴随,而且他们本身往往就是仪式的主要目的。

那些看上去复杂无比的法律,事实上只是将历代积累编纂起来的指示性语言加以系统化。法律是一个社会用了最大努力使人类能够按照固定标准而行动的一种工具。

记忆中那位演讲者具体的措辞已经忘了,混杂着个人的见解,大体可以说为:“法律是社会观念的集合,是社会各界多方博弈的结果,是为维持社会动态平衡的相对静态体现。”。此处用不同说辞描述同一对象,正是在“分类”,以不同的屁股诠释法律。

每一种文化里的青年人都得研究他们自己的文学和历史的原因之一就是,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去理解并参与自己群体内思想和情感的交流。

文学是情感最正确的表现,科学则是一种最正确的报告。诗歌将语言里所有的情感性的成分压缩成种种节奏精巧非凡、变化无穷的格式,因此可以认为它是一种效率最高的表情语言。

我们所谓的“了解”,事实上就是要使世界给我们的印象能有一种秩序。

文艺批评家的责任就是要研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怎样互相影响,最终将手头材料做成一个艺术品。 一个伟大的小说家、戏剧家或诗人,就是一个将许多广泛的人生经验完美地综合起来是他们有一种秩序的人。

这种秩序极为精巧,可以与多种秩序相兼容。这与老生常谈的“不同年龄段看某书会有不同感悟”大体同理。我们在以不同秩序下观察另一种精巧秩序,往往能在其中发现相契合之处。后文提到,如果不能有意识地秉持一种秩序去参考其他对象(或者说探索其隐含的规则),那么往往无所得。用中学老师的话来讲,便是“要带着问题去学习”。

经过这番整理,读者的内心也就可以变得略微整齐些。这就是艺术的目的。

为什么我们要“世界给我们的印象能有一种秩序”?为何“艺术的目的是使读者的内心更为’整齐’”?文中提到,有些人忍不住要向更高的阶层上走。在一档博客节目中,也提到科学家习惯用已有的体系归纳未知现象。或许这是一种生物本能吗?

我们的字词就是从这种需要中产生出来的,它们都是一种简写。发明一个新的抽象阶层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为它能使我们大家相互之间针对某些事情进行考虑。

私以为语法的种种条目也是由需求催生的。一些规则倘若用“就是这样规定的”、“自然语言习惯使然”等理由来糊弄未免难以服人。如果以“需求”为出发点思考,许多问题大抵能够迎刃而解。就笔者对语法有限的研究来讲,这种需求多为“最低限度的表意”。这种需求也可以说是一种规则。用《血酬定律》的话来讲,那是规则的规则,是更为根本的规则。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无视普通规则,而遵从更高的优先级的元规则,是“暴力”在语言规则中的体现。

在下定义时,倘若我们停留在原来的阶层上,就等于什么也没有告诉别人,除非听者或读者对定义里所用的字词相当熟悉,自己能沿着抽象阶梯追溯下去。

YJango在“交流事项”中提到,不讨论定义不统一的问题。不讨论观念问题。 现实中,大家往往争论半天也难以发现尽管形容争论对象的字词相同,但具体的争论的对象完全不是一个东西。大家在不同的“熟悉”中沿溯出不同的结果。 如果进入下一层,问题又会演变成其他的观念之争,诸如“我知道你没有那个意思,但你用这种措辞就是不对”。 至于停留在原来的阶层上去解释事物,往往给人以简单而纯粹的升血压体验。(当然,前提是我们对说这种话的人没有偏爱)

要想避免这种纠纷,唯一的办法就是越少用定义越好,随时随地地指着外向阶层——也就是说,无论写作还是说话,我们都应引用具体实例来证明自己讲的是什么。

同类之间广泛利用语言进行合作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工具。假使应用语言的结果只是产生出更多的矛盾冲突,那么不是说的人有问题,就是听的人有问题,要不就是都有问题。

测量物体长度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由于测量长度的方式是固定的,’长度’的概念即可就此定下。我们通常所说的概念其实就是一组操作行为,一组操作行为也就是概念地同义词。

有些说辞重构了我们理解。尽管山还是山,让我们眼中的山大不相同。

现在流行一种趋势,每逢说道“不过是一抽象名词而已”,总是对抽象名词抱持一种请示态度,这种态度固然可以理解,却也是一种不幸的现象。沿着抽象阶层一层一层地上升显然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能力。没有这种能力,我们也就不可能获得哲学和科学上的见解。

检验抽象名词的标准并不是它们的抽象阶层“高”或“低”,而是能不能从它们推引导较低些的阶层。

显然,有趣的谈话和写作,以及清晰的思想和随之而来的和谐心境,都需要高级抽象阶层与低级抽象阶层、语言与现实不停地互相发挥作用。

这种说辞无疑为前半句的实现提供了新的切入点。优秀的语言总能简洁清爽地揭示元规则。 顺便附上我很喜欢的一段话:惟其限制多,才更突现其创意。规则“限制”在某些情形下可能具有创意的特征,能解释某些思想,而这些思想在没有这些规则(限制)的情况下是绝不可能产生的。因此,限制还可以进一步被看成是创作的一个重要源泉。
规则恍若一根丝线,在无尽的随机奇想世界中有形地引导出随机的奇想。

倘若我们不知道有哪些特性已被略去,或者感觉不到抽象化的过程,我们便会看见某一事物便信以为真,从而使看见和相信成为一个过程。 把那些字当成真的享有它们所代表事物的特性。

从人生阴影的角度来看,有些事物对自己的刺激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我们对它的认知向上突破层层抽象阶层,接触某些并不直接的概念便痛苦得不得了。

许多谣言之所以愈穿愈夸张,就是因为有些人忍不住要向更高的抽象阶层上走,从报告进展到推论,从推论进展到判断,然后再把不同的阶层混杂起来。

我们把事物叫做什么名字、在哪一点或哪条线上将两种不同的东西分开,会根据我们的利益和分类目的而定。 当我们替各种东西取名的时候,我们就是在给它们进行分类。 无论如何,在所有对大众具有广泛重要性的问题上,即使旷日持久,要费好多年才能解决,社会上最后总是会得到它想要的分类。当大家想要听的判决公布之后,便会有人欢呼:“真理胜利了!”总之,哪些分类法能够产生社会需要的结果,社会便会把那些分类法视为“真理”

这十分客观,并无褒贬色彩。遗憾的是我觉得我需要加注这一句,同时我又懒得解释。

科学所要的只是能够普遍有用的分类制度,在没有发明出更有用的分类制度之前,我们使用的这些制度在现有情形下就算是“真”的。

爱因斯坦直呼妙哉!尽管当下不认可有些框架,但并不碍着应用它们。普适与优雅的框架总能优先得到垂青。

这种生活只要清楚均匀地分成两半:好的和坏的,就可以把所有事物都包括进去,因为我们根本不会去注意那些与我们兴趣无关的事物。 二元价值观点不但会引起许多心理作用,还会引起同样多的生理作用,因此可以算作战斗时不可少的伙伴。

我不敢说话,只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些人反对这种“犹疑不决”的态度,坚持要求“干脆说是或者不是”。他们属于那种“快刀斩乱麻的人”,绳头固然是给他们解开了,可那根绳子也被他们给废了

第一步,面对一个特殊问题,他们都已学会老是选择一个固定的步骤的习惯。第二步,发现情形已经改变,原来的决定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时,他们便会感到非常震惊。第三步,不论是由于震惊,焦虑还是失望,他们会凝固在原来的决定上,不顾结果,继续选择那条路。第四步,他们开始发怒,不肯再作出任何行动。第五步,当外界压力迫使他们非得选择一条路不可时,他们会再次作出原来熟悉的决断,从而再碰一下鼻子。

遗憾的是在实践中很难拿把握对阶段的认识。“现在退坑减少沉没成本,还是再熬一天喜迎飞升?”

一种民主政体越是发达,它的政治观点越是富于伸缩性,也就越是能够调剂民众间相互冲突的欲望。

怎么伸缩?怎么调剂?

逻辑是一套说话时前后一致的规则。 逻辑是讨论语言的语言,并不是讨论事物或事件的语言。

定义一点也不能解释什么,它们只能描写(而且经常都是指定)别人的语言习惯。

数学定律一涉及现实就不确定,假如确定,便和现实无关。

他们要求学生把这些当成“真话”,却没有叫学生分辨这“真”字的两种不同意思。 因为他们把学到的指示性言辞当成了说明性的科学化言辞,自然就会觉得教师“教得不好”。

战争也是一种制度,而且至少在现代文化中,它的需要总是能够压倒任何其他制度的需要。

我们不要以为有成就的思想家就一定比毫无成就的人“思考得更多”。这种想法是一个错误。他们只不过是思考效率比较高而已。

从整体上看思想等级链恍如是一个环。菜鸡看大佬觉得很厉害,大佬有时也觉得菜鸡的思考很清奇。在这个环上,任何人都有相对的高低级;而又同处一个环,看似地位均等。

同样道理,一个有智慧的人并不是对所有事物都“完全了解”。可是她也并没有感到不安全的情形。因为人生中唯一有的安全,就是来自内心的主动安全(dynamic security):这种安全的泉源便是一种从无穷多元价值观点得来的伸展自如、灵活无比的心境。

除非一个人知道要在经验里找寻什么,否则他的经验往往会对他毫无意义。 除非是有人把我们的眼睛打开了,要不我们大家都指挥闭着眼睛在世界上乱转圈子。

大佬指点或许也可以解释为一个赋予“秩序”的过程。有意识地在一种秩序之下探索另一种秩序,可能更为高效、系统和清爽。

隐喻并不是一种“修饰”,它们是直接表现我们感想的方法,只要我们有强烈的感情要表现,就会有隐喻出现。

世上本没有修辞手法的。大佬们“直抒胸臆”地多了,便也有了种种手法。至于我等东施……

普通修辞学书上把这种“将没有生命的东西描写成有生命的”现象称为“拟人化”。其实,如果我们说他是“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不分”,反倒会让人容易理解一些。

由于隐喻的用处是如此大,所以它常会成为语言的一部分,以正常词汇的姿态出现。 而且,它一旦成功风行就会死去——也就是说,这些隐喻会变成我们常用语言的一部分,没有人再将它们当成隐喻看待。

来个微博典中典:说缩写的人都是sb。


血酬定律

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

如此简略地点到,只能算探针的一刺。不过,一针刺出,我感到了心脏的抽缩。全身随之扭动变形。以前所写的文章顿时有了不同的意义,原先想定的本书结构也改变了。

从生存竞争的角度看来,那些有生命的个体或团体,投入自己或他人的性命,动用各种策略,争夺生存资源。竞争造就了资源分配的规则体系,在体系中的真实位置又注定了个体或团体的性质。

任何争执都不难解决,任何意见都不难统一。暴力可以压倒所有规则,反之则不然。

在挑选规则的时候,拥有让对手得不偿失的伤害能力的一方,拥有否决权。死亡是最彻底的损失,所以,暴力最强者拥有最高否决权。

暴力最强者说了算。

那么,请恕我不顾逻辑地强问一句:不是山的那座山,到底是什么山?不是水的那道水,又该叫什么水? 据说,生活在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对白色有详细区分。我们眼中一派白茫茫的世界,在他们眼里却有丰富的层次和色彩。他们可以用丰富的词汇描述我们视若无睹的差异,譬如阳光之下的白和背阴处的白。他们之所以能看见我们视若无睹的东西,因为他们有相应的语言和命名。反过来也可以说,他们所以有那些语言和命名,因为他们看到了我们没有留意的东西。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语言和命名既是认知的成果,又是认知的工具

n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b!看到此,我是否可以说语言也是一个向内的定义体系?

人类智慧的命名体系

这个词可太帅了,上一个给我同样感觉的还是人类命运共同体。



笔后谈

我用两大块时间完成了这篇文章。遗憾的是,第二次着笔的我并不看得懂上次留下的标记。是因为 有些东西快速遗忘内化,潜意识地把某些观点降级,认为是不值得言说的事 吗?中学时期做题时也有类似的情况。一旦理解了正确思路,就无论如何想不起来错误的思路了。我不理解。

11-8 我悟了。前一种情况可能是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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