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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眼之该扣还得扣

不管词义有没有流变,你是词典原教旨党吗?

群里在翻译话题下讨论起“青梅竹马”这个词。

有位群友A大致是这么说的:青梅竹马这词有互相爱慕的意思。夫妻恋人从小在一起,其中小时候的阶段是青梅竹马。青梅竹马这个词本身出自于李白的长竿行,(因此可以)形容两个从小认识夫妻的回忆。这个词要么是旁人用来形容儿童的。要么是恋人之间的回忆的。

郎骑竹马来,遶牀弄青梅。同居长干里 ,两小无嫌猜。——李白 《长干行》

但我搜到的词典意思主要是:形容男女儿童之间两小无猜的情状。一点引申“爱慕”的意思都没有。

另一个群友B指出:“你觉得青梅竹马有爱慕的意思,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你看的那些动画片啊漫画啊游戏啊什么的在爱慕的情景下使用这个词。和青梅竹马相对的总角之交,在诗经里面也用来形容过夫妻小时候的交情。”群友B又认为:总角之交又不分性别。

在交流中我一直追问群友A表达的关于“爱慕”的定义是基于字典的还是基于应用的,但好像在对方看来我一直在抠字眼,否认“爱慕”用法的合理性。牛头不对马嘴了几回合,最后说:“成语这种东西,既要考虑意思也要考虑用法。”我这才确定,至少此时此刻,她是基于用法层面解释出来的“爱慕”。

撇开由想当然的稻草人假设导致的沟通问题之外,我还是对“抠字眼”挺有感触的。

我翻译时曾想用某个词,词的本意和我想表达的意思有些差距,可从我的视角来看品一品还挺妙的。后来和老师沟通我的想法后,老师直接说:“词典没有那意思,你当然不能用啦。”我瞬间醍醐灌顶,无地自容起来:我搁这瞎沉醉个什么劲?自己还没几桶水呢就开始“变通”词典起来了?我品的妙能算妙吗?自己是舞文弄墨译得爽了,但也得考虑别人的感受啊。

给别人看的翻译,还是得看别人能不能感受到“妙处”吧。当然自己译着玩的登西就是怎么爽怎么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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